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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文信息中心(图书馆)公共区域自习室座位暂行管理办法

发布于: 2026-03-06 14:48 编辑:

  图文信息中心(图书馆)公共区域自习室座位暂行管理办法

一、清座管理要求

  1. 清座频次:每日开展2次清座,分别为中午14:00-14:30(正常开放间隙,不闭馆)、晚上闭馆后(22:00后),保障座位循环利用。

  2. 清座范围:仅清理无人看管、无临时离开标识的物品;临时离开且符合规定的,不清理物品。

二、临时离开管理

  读者临时离开(一小时内),需到楼层老师处(或门卫老师处)报备姓名、离开时间及座位号,未报备者一律视为占座,物品予以清理。

三、物品处理规范

  1. 清座物品统一存放至自习室指定“清理物品存放区域”,保留3个工作日,读者可凭有效证件领取。

  2. 逾期未领取的物品,图书馆将统一整理,不再单独保管。

四、违规与监督

  1. 严禁提前放置物品占座、长期占用座位(如连续2次被清座仍违规),违规者暂停自习室使用资格1周。

  2. 管理员清座前,需核对座位标识及登记信息,确认无临时离开读者后再清理,避免误清。

  3. 读者可监督占座违规行为,发现后向管理员投诉反馈,管理员核实后立即清理违规占座物品。

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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